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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政务公开申请依据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
2、《全省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(试行)》
二、政务公开申请内容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规定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,应当采用书面形式(包括数据电文形式);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,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,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1.特定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查询;
2.特定纳税人的缴纳税费情况查询;
3.特定纳税人的减免税情况查询;
4.特定纳税人的涉税违章处罚记录查询;
5.特定纳税人的纳税信用情况查询;
6.具体税收收入统计数据查询;
7.普通发票真伪情况查询;
8.特定车辆最低计税价格信息查询;
9.特定时段出口退税计划相关信息查询;
10.特定的政府采购事项或信息查询;
11.其它不适合或难以主动公开,需要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查询。
三、政务公开申请表
政务公开申请表(下载,按鼠标右键选择“目标另存为”)
四、政务公开申请联系方法
地 址:启东市人民中路623号 邮政编码:226200
电话(传真):0513-83313681 传真号码:0513-83313681
作息时间: 从10月1日至次年2月底,实行秋冬季作息时间:
上午:时间不变(8:30--12:00)
下午:1:30—5:30。
其他详见:江苏省国家税务局《启东市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指南》 |